2010年7月29日 星期四

買房子囉

對對對~~我買房子囉
簽完初步合約時,我居然沒有開心的感覺
怎說呢? 只要你在台灣買建商蓋的新成屋,
總是有一堆銷售人員在旁邊說:賀~~成交
接著就有一陣掌聲響起
在加拿大就不同了
沒有花俏的銷售技巧或話術,
看房子也是一樣,文件資料擺放齊全,供其參考
價格也是非常公開,
沒有什麼議價空間,唯一可以要求的事多一點點upgrade金額
但大部分的upgrade都需要買方自行付錢,
法律條文也都明確條例著,
簽署初步合約,再請自己的律師審閱

我買了四房雙車位的新成屋,完工日期要等到2012年初
首期付了20000,30天後又20000,60天後10000
在完工交屋以前,不會有兩邊付費(房租與貸款)的壓力
問過仲介,如果我明年租約到期,想續租可是又不會住到一年
怎麼簽租房合約呢?
仲介告知,我只要在合約到期前的兩個月,告訴屋主我要續租但不簽合約
每個月按期付租金,就可以了
但屋主會答應嗎? 仲介告知,by law按照加拿大法律,屋主不可以說"不"
法律是偏向保護租屋者的權益。

買房時,除了房子本身的費用,
還包括了律師費,房屋稅,及建商會向買屋者收取水電瓦斯表申請費用,
另外還有教育費.....之類的
第一次買房會有2000加幣的稅款優惠,但必須讓律師知道你在全球都沒有買過房子。
這次我們依舊找了租屋的仲介幫我們去談新房合約
畢竟有些條文規定我們真的不是很清楚,
仲介也真的非常nice又幫了我們一次,
期待新房子。

2 則留言:

Irene 提到...

哇,好快的手腳啊!真是非常恭喜,我幫你鼓鼓掌好了!好大聲哦~

邑妍為定 提到...

哈哈~~
聽到囉